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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联酋签证新规定(2009.12.7)
发布时间:2009年12月14日 【字体:小 大】 【打印文章】
 

接阿联酋驻华使馆通知:自2009年9月18日起,所有赴阿签证均需返签(由阿外交部审发),阿外交部批准后颁发单独的签证纸,经使馆盖章后发给申请人。今后使馆受理签证一般为七个工作日,申请人无需再提供护照原件,提供一份护照复印件(如有延期页一并复印)、一张签证申请表和一张照片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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